(一)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拟订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,向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(二)统筹协调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工作,协调做好学校统一战线(民族宗教)工作领导小组工作,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,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。
(三)负责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。
(四)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(五)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
(六)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。统筹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。
(七)认真做好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。
(八)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。
(九)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